电气绘图的基本原则
1. 原理图一般分为
:电源电路
、主电路
、控制电路
、信号电路
、照明电路
。
(1).电源电路画成水平线
,相序由上而下排列
,中性线和保护地线画在相线下面
。
直流电源正极在上
,负极在下
。
(2).主电路是受电动力装置及保护器
,画在原理图左侧
。
(3).控制电路
、信号电路
、照明电路绘图时要跨在两相电源线之间
,依次垂直画在右侧
耗能元件(线圈
、灯)画在电路下方
,电器触点画在耗能元件上方
。
2. 原理图中各电气触点按常态画出
。
3. 原理图中电器按照统一国家标号画出
。
4. 原理图中同一电器的各元件按其作用分画在不同电路中
,必须标以相同文字符号
。
5. 原理图中对有直接电联系的交叉点应用小黑圆点表示
。 |